“超编”是指超出组织或机构人员编制的定额。具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实际工作人员数量超过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就称为超编。例如,政府人事革新计划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各单位一律不得超编。
超编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当这些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如果超过了核定的编制员额,就会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量多于编制限额。这种情况下,超编人员往往没有财政保障,其工资和经费需要由单位自行解决。
来说,超编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人员数量超过了核定的编制员额,这种行为通常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会导致财政负担和管理上的问题。
